第83章 初见_金玉其外[重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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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章 初见

  马车里陷入一片沉寂中,两个男人面面相觑,很是有些尴尬。

  许久,莫怀轩道:“有句话,臣不知当讲不当讲。”

  顾琛放下杯盏,阖上眼眸,轻嗤:“子枫何必装模作样,有话直说便是。”

  莫怀轩略斟酌了一番,才开口说道:“仔细想来,陛下其实已经占了天大的便宜,试想,六殿下与叶重锦同岁,生辰也只差了一个月,若当初,他占的是六殿下的身躯,现如今,又会是什么境况,陛下的决心暂且不提,仅是宋公子那里,就是一道难关。”

  顾琛仍旧闭着眼,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轻哼。

  何止是难关,只怕是难以逾越的天堑。

  莫怀轩又接着道:“如今连上苍都在庇佑殿下,宋公子生在叶家,既断了叶恒之的心思,又断了宋公子自个儿的妄想,岂不是一石二鸟。”

  顾琛原本还深以为然,听着听着,忽然发觉不对劲,问:“你说阿离的妄想,什么意思?”

  莫怀轩故作犹疑地道:“难道陛下不曾发现,前世宋公子就很在意叶恒之,待他也与旁人很是不同。”

  顾琛终于睁开了眼眸,一双幽深的黑瞳直直望着莫怀轩,牙根咬得发疼,“说清楚。”

  “陛下该知道每年三月,柳絮纷飞的时节,明月湖畔会举行一场文墨诗会,京中大多文人学子都会参加,就连一些极有名望的老先生都会在这日现身。前世先皇走得早,叶恒之尚未入仕,仍是素衣学子,所以也会参加。”

  “这又与阿离有何干系。”

  莫怀轩娓娓道来:“有一年诗会,好似是桓元元年,就是叶恒之七步成诗,写出传颂天下的《春赋》那一届诗会。臣虽然擅长玩弄权术,但做学问到底比不过他,那次,依然屈居第二,臣闲着无聊,往台下瞥了一眼,谁料,刚好看到宋公子立于人群中。”

  顾琛覆于衣袖下的拳头攥得死紧,面上却未显分毫,“那又如何,阿离素来爱凑热闹,又或许是碰巧路过。”

  “这是自然,只是宋公子的相貌过于出色,让人想忽视都难,臣不自觉多看了一眼,而他当时正专注看着台上挥洒文墨的叶恒之,眼中的神采,该怎么说呢……”

  他略一停顿,故意夸大其词,道:“陛下也知道,宋公子一贯骄矜,谁都不放在眼里,好似眼中万物皆轻贱,忽然露出那般憧憬的神色,臣还当认错了人。”

  顾琛冷声打断他的话:“够了。”

  见他脸色阴沉,莫怀轩方才堵着的气顺畅了,轻笑着住了口。

  顾琛薄唇紧抿,幽幽吐出一句话:“悠儿也到娶妃的年岁了。”

  莫怀轩噎住。

  “先皇遗旨,将悠儿过继到晟皇叔膝下,晟王刚好没有子嗣,偌大的家业要指望悠儿,想来,晟王和王妃一定会替他挑选一位贤惠的妻子,为悠儿操持家业,传宗接代,莫卿这是……”

  莫怀轩已经撩开车帘,从马车上跳了下去。

  “臣有急事,先行告退。”

  福宁院。

  叶重锦光着脚走到窗前,将黄花梨木窗合上,脊背贴在冰凉的墙壁上,一手撩开单薄的衣衫,瞥了眼胸.前嫩白的肌肤,先前被顾琛触碰过的地方,还残留着似被火灼烧过的温度。

  他咬着唇,探出微微发颤的青葱似的指尖,欲抚上胸.前的红樱,尚未碰着,他像是被热水烫着一般,飞快地弹开,快速系上衣带。

  真是疯了,竟被他牵着鼻子走。

  叶重锦红着脸蛋,胸腔里充盈着陌生的火热,让他无法冷静下来思考。

  踱到桌前,翻出屋里常备的笔墨,默抄起佛经。希望藉由这种方法,从那种疯狂中脱身。

  叶重晖推门而入,看到伏案书写的少年,只穿了一层云锦薄衫,遮不住雪白的胴.体,瘦削的脊背微曲着,弯成一道优美的弓形,光着脚踩在毛毡上,脚趾头调皮地摩挲,让人想握在手里,甚至是揣在怀里。

  他眼里闪过复杂,却极快地被他压制下去,顷刻,又恢复成慈爱的兄长。

  不动声色地拾起桌边的鞋袜,蹲下身,给他穿上,道:“怎么穿得这样少,还光着脚,不怕受凉。”

  “哥哥,外面日头正晒人呢,哪有这般容易受凉。”

  叶重晖道:“贪凉总是不好的。”

  见弟弟朝他眨了眨眼,露出一个机灵的,带有讨好意味的笑,他胸前一滞,再也兴不起追究的心思。

  终有一日,这样的笑容,这样的亲昵将不再属于自己,而属于另一个人,这种想法让叶重晖蓦地冷下脸。

  叶重锦挥笔的手腕一顿,问:“哥哥可是遇到不开心的事了?”

  “……”

  见他不答,便将手中的笔杆放下,道:“说起来,哥哥有好几日不曾来见阿锦,翰林院的事务很忙?”

  “不是什么要紧事。”

  叶重锦凑到他面前,似在评判他话中的真假,叶重晖垂着眉眼,任他打量。

  忽而他眼神一顿,少年细长雪白的脖颈以下,因着他的动作,不慎微敞的衣领,精致的,带有少年独有性.感的锁骨上,有一个惹眼的咬痕。

  他猛地握住叶重锦纤细的手腕,在少年讶异的眼神中,紧紧盯着他的锁骨。

  叶重锦察觉到,垂下眸,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。

  白的近乎透明的似雪的肌肤上,染上一朵艳丽的红梅,靡艳,且荒唐的画面。

  至少,在他哥哥看来,这种事必定是荒唐的。

  饶是他一贯伶牙俐齿,一时间也不知如何狡辩,微微蹙起眉,道:“哥哥,你弄疼我了。”

  叶重晖却没放过他,仍旧紧紧握着他的手腕,嗓音发寒:“陛下弄的?”

  这不是显而易见么,除了那位九五之尊,谁敢动他弟弟一根头发丝。

  叶重锦有些窘迫,并非是因为被顾琛占了便宜,在身体上留下痕迹,而是他哥哥的眼神,雪水似的冰冷,透着一股干净纯粹的审视意味,让他感到无地自容。

  分明不是什么罪无可赦的事,可被他这样的眼神看着,就是会让人觉得羞惭。

  他眼睫颤了颤,小声嘟囔:“哥哥,你先放开我。”

  用了挣了挣,叶重晖的力气远比看上去要大得多,手腕像是被镣铐锁住一般,根本挣脱不开,他哥哥眼里闪烁着陌生的神色。

  叶重锦咬着唇,索性直言道:“是他,是他,除了他还能是谁,咬了一口罢了,哥哥何必让我难堪。”

  叶重晖问:“他还对你做了什么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叶重锦一愣,随即别开眼,想着都是男人,他哥哥又年岁不小了,没什么好隐瞒的,便道:“他还亲了我。”

  说完,用自由的那只手抚上唇.瓣,瓷白的,带着淡粉的指尖,轻轻点在樱唇上,被那人温柔轻吮的触感,似乎还残留在唇上。

  他嘟起唇,道:“还疼着呢,哥哥替我看看,是不是红了肿了。”

  水润的唇似早红樱桃一般,饱满艳丽,叶重晖额角青筋跳动,闭了闭眼,放开了他。

  叶重锦早知道他受不了,清心寡欲的叶恒之,是连情.欲都嫌肮脏的,如今他在他哥哥眼里,怕也是寡廉鲜耻的那一类。

  他有些不悦,揉着被捏红的细腕,故意调侃道:“都是男人,没必要遵守男女大防吧,哥哥若是想跟父亲母亲告状,直接去便是,总归,我从前没少告你的状,你总算有机会讨要回来了。”

  叶重晖咬牙道:“告状?好让父亲罚你跪祠堂么。”

  “若是能叫哥哥解气,跪一跪又何妨。”

  叶重锦故意凑到他眼前,脸上挂着一抹傲慢的,嚣张的浅笑,道:“而且,父亲若当真要罚我,先心疼的也是哥哥。”

  叶重晖定定地看了他一会,眼前的少年多像一只骄矜的猫,狠狠挠了人,然后舔了舔爪子,摆出一副无辜又傲慢的姿态,任谁也拿他无计可施。

  淡淡移开视线,道:“也是,若遂你的意,我心有不甘,若不遂你的意,你不开心,最后心疼的还是我。到头来,我竟拿你毫无办法。”

  “哥哥……”

  叶重晖恢复冷淡的模样,替他整理好胸.前的衣襟,低声嘱咐:“莫要让旁人瞧见。”

  言罢,深深看了他一眼,转身离去。

  叶重锦望着合上的门,若有所思,他踱到窗前,打开一扇雕花木窗,刚好看见叶重晖离去的身影。

  庭院里的翠竹,衬得他越发如水墨画般清雅出尘。

  前世也好,今生也罢,他哥哥于他而言,都是冰山冷玉,不可亵渎的存在。

  可他,在叶重晖的眼里,大约从来都不是好人。

  撕开叶重锦这层伪装,真实的他,大约会让叶重晖反感,厌恶,不想再多看一眼。

  毕竟,宋离本就是一俗人。

  桓元元年,阳春三月,宋离受人邀约,去所谓的文墨诗会,他早腻烦了这些伤春悲秋,无病呻.吟的诗文,不过看在那人孝敬了一尊冰心玉壶的份上,勉强去凑个热闹。

  那日的盛况,比起热闹的庙会也不遑多让,十多个常服侍卫将他护在人群间,高大的人墙,让他看不清台上的光景。

  周遭的人都在兴冲冲的谈论,说许多名仕专程从江南,津州赶来这里,只为一睹恒之公子的风采。

  叶恒之,他听说过的,叶相的公子,很是清高,连科考也不屑参加。

  他轻嗤,叶家人么,自然要比旁人冷傲一些。

  这种诗会,无非是作诗。

  以画作出题,以对联出题,或以单字出题,江南隐士瞿老带来一幅画,那是一幅极朴实的画作,冰雪消融的官道上,有车轮压过的痕迹,在车轴的印记下,一株嫩草初初冒了个尖。

  就是这样一幅画,让许多才子尝到了挫败的滋味,因为瞿老一再摇头,表示不满。

  正百无聊赖时,他听到台上传来一道清雅的嗓音,道:“晚生叶恒之,愿意一试。”

  那样多的人,本该听不见的,可是在那人出现的刹那间,几乎所有人都自觉住口,屏息,以至于宋离听得清清楚楚,甚至连那句话里夹杂的一丝慵懒,都听进了耳朵里。

  宋离多少提起了几分兴致。

  台上那人看完画,只沉吟着走了几步,而后走到桌案边提起笔。

  身边的侍卫面露诧异,说:“只走了七步,竟已有答案。”

  宋离问:“写了什么?”

  叶重晖每写一句,就会有人用七尺高的狼毫在巨幅宣纸上写下,而后悬挂在高处,好让后面的人得以看清。

  身边的侍卫一句一句念给他听,听完宋离便笑了。

  什么《春赋》,看似歌咏春意盎然,盛世安康,其实内里暗讽桓元帝暴虐冷血,残害手足,无怪是叶家人,一身傲骨不可攀折。

  殊不知,这样的人最是短命。

  他踮起脚,往台上看,有些好奇,这位传闻中的谪仙究竟是何模样,到底人太多,只得罢休,道:“热闹也瞧过了,回宫吧。”

  他不知道的是,他在拥挤的人群里张望,姿容绝世,白皙的面颊染着绯色,薄汗沾湿了额前的发丝,袅袅玉骨,顾盼生辉,这样一副模样落入了两双眼睛。

  一人是冷眼旁观的莫怀轩。另一个人,则是他想窥视的对象。

  宋离原以为,这件事就此了结了。

  若是旁人写诗暗讽皇帝,自然是要抄家诛九族的,但这人是叶家嫡子,朝局不稳,哪个帝王敢贸然动叶家人,再气不过,也只能小惩大诫一番。

  可他低估了顾琛,那人就是这样无所顾忌的脾气。

  他厌恶朝中重文轻武的酸腐风气,早想整治一番,得了机会,便要拿叶重晖开刀。

  文墨诗会过去大半个月,顾琛打着鉴赏的旗号,把诗会上的真迹弄到了手,罪魁祸首,自然也在大殿内跪着。

  此刻,是宋离初次见到才名卓世的恒之公子。

  他看上去比传闻中更俊美,也更冷漠,尤其在看到他出现时,眼里闪过的寒意更是惊人。

  宋离只暗自好笑,他也知道自己名声不好,外面的人都在骂他,可一个素不相识之人,如此不待见他,他也是会郁闷的。

  顾琛问他:“阿离觉得此诗如何?”

  他瞥了眼跪在殿内的男子,心说,这诗怎么样,你心里不清楚?自己想发作,偏要来问我。

  便道:“字写得好。”

  “怎么个好法?”

  宋离答:“如同三月天飘着的柳絮,有形有神,却难以描摹其根骨,是旁人决计模仿不出的字迹,很有趣。”

  顾琛听罢,意味深长地笑了笑,附和道:“确有几分趣味。”

  遂让人收了画,此事不了了之。

  他装了一回傻,救了叶重晖一次。

  可那人似乎并不领情,日后见着他,仍是冷眼以待。

  他也不指望对方知恩图报,奸佞与清流,本就是两路人,对方若心存感激,他反而更为难。

  可如今,他成了自己哥哥,这么些年的感情,不可谓不深。

  叶重锦伏在窗前,兀自出神,他不惧怕流言飞语,也早习惯被人视为奸佞,旁人的眼光,他其实并不在意。

  他只是,不希望哥哥厌恶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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